亮点黔西南讯 3月23日下午,黔西南州普安县第一中学因在公路留用地内开挖基础修建学校围墙损坏国道320线公路,接受普安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5000元高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赔偿公路路面损失15000元,且还要花巨资修复垮塌的路肩挡墙。
3月14日清晨,普安县第一中学未经公路部门许可,也未经过有关部门的工可论证,擅自在国道320线2386公里610米处右侧公路留用地内开挖基础,准备修建学校围墙。在开挖过程中竟然造成公路路基坍塌,路基坍塌长达21.6米,深8.2米,路面断裂宽2.5米。经有关专业人士计算,经济损失高达10余万元,路面深度开裂。所幸当时公路上没有车辆和行人经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当日8时20分,普安公路管理路政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组路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作好现场调查和勘验,并向附近知情群众调查取证,得出公路路肩墙的倒塌事件系学校在公路留用地内违章作业所致。路政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向学校下达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学校领导接到通知后,认识到学校违章作业引起的严重后果,对施工所造成的公路损失表示万分的歉意,将自愿按有关要求到公路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3月23日下午,普安一中领导到普安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协商公路损毁恢复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路路肩墙由学校按照不低于原来的标准恢复,路面部分按照实际损失由学校赔偿15000元,公路部门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修复。由于学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有关规定,路政管理部门还作出了给予学校处罚5000罚款的决定。
(孔 峰 赵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