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兴义市郑屯镇安排失地农民到当地企业务工。
“山村面貌展新容,今昔风光大不同;次第楼房户户乐,林荫大道家家通。”3月25日,记者走进兴义市兴泰办事处的水井村,只见花红草绿,庭院和道路干净整洁,36岁的周正碧正在给花草浇水,清扫路面尘土。
“我家是在修建文化路时搬迁的,家里的2.4亩地全部被征用,一下子失去了生活来源。后来在社区的帮助下,我得到了这个公益岗位,每月900块钱,丈夫在附近的工地做工,每月有2000多块钱,解决一家4口的生活是完全没问题的。”周正碧向记者讲述道。
像周正碧这样因城市拆迁、交通建设、商业开发等失去土地的农民,怎样才能让他们更好地生活?“两会”期间记者带着这一话题与一些代表、委员进行了交流。
洗脚上岸:“失地”农民变“商人”
“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解决不好,稳定就是一句空话”。政协委员周方兴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的扩展,今后还有大量农民土地被征用,这意味着失地农民将继续增加。为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除控制征地规模,对现行征地制度进行改革外,关键要为他们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用补助资金投资经营,让“农民”变“商人”,增加他们的致富途径。
“像我们这样‘种田没地、打工没力、保障无门’,如果不做点生意的话,咋能养活一家人?”家住兴义市富兴西路的钱昌政在丰源市场搞水果批发,一年可以赚2万多块钱,两个儿女也做起了生意,每年可以赚五六万元,一家人的生活过得红红火火。上世纪90年代末,随着兴义城市建设的拓展,钱昌政一家全部失去了土地。“政府的政策,应该多向我们失地农民倾斜,通过培训引导走上经商之路,把‘农民’变成‘商人’,这才是长远的生计之道。”钱昌政说。
社会保障:“失地”农民有“靠山”
近年来,顶效开发区为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就业培训、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和老年生活补助等方式全力帮助失地农民。
“原来每年最多收入10万元,现在每年能收入40多万元,收入、环境、住宿、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顶效开发区木陇社区的李科南喜形于色。原来他家仅有的2.2亩地因建设全部被征用。他用得到的地基,投资100多万元建起了一栋楼房,年租金11万元;用原来买的压路机、铲车和现在添置的挖机,在工厂包工程做,年收入达30多万元。
“政府将我们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后,我们有了靠山。”李科南说。该区现有600多户失地农民像李科南一样,依靠社会保障政策,日子过得越来越甜蜜。
政策创新:“失地”农民领“工资”
近年来,兴仁县不断完善城市失地农民生活困难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就业培训等保障体系,确保失地农民利益得到维护,生活有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建设。
2008年该县成立和谐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在城市建设中产生和遗留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调整了征地补偿标准,从2007年1月起,旱地调整为19323元/亩,旱地内存活青苗另补偿605元/亩;田为23391元/亩,田内存活青苗另补偿710元/亩,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改变了过去“一刀切”的划段补偿方式。
为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2008年7月,该县按照城市规划区,对1998年1月1日以来因城市建设被征用土地,并已交付使用的给予被征地农民每亩地每月100元、每亩田每月12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直到土地承包合同期满为止。“政府做得真好,每月让我们按时领‘工资’,彻底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东湖社区的杜贤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