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报价 | 新闻投稿:ldqxnw@163.com
注册
首页|新闻|图库|论坛|时尚|房产|跳蚤|旅游|教育|汽车|财经|娱乐|健康|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黔西南清网行动 > 法制天地

11人结伙偷盗作案61起 昨日在安龙集体出庭受审

13被告站了一长排1.jpg

    亮点黔西南讯 11人纠集成伙将黑手伸向农户牛圈,9个月来,大肆盗窃95头耕牛,涉案金额33.38万元。12月5日,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1个盗牛贼及2个“牛贩子”出庭受审。

     案件回放

  2010年3月1日凌晨,被告人左绿学、王美祥、杨秀牧窜至安龙县木咱镇响乐村三组。看见村民张某家已经入睡之后,便悄悄来到牛圈旁,用钢钎将牛圈门锁撬开,将张某家3头水牛偷走。之后,3人将3头水牛卖给该县普坪镇杨某某,非法获利5200元。

  在随后的9个多月时间里,3人先后伙同其他8名被告,采取相同手段疯狂作案60多起。这伙人的出现,在当地一度造成恐慌,特别是偷牛贼到过的村寨,村民为防止牛被盗,有的农户半夜还要起来看牛,有的将牛圈安上防盗门,甚至有人直接搬到牛棚和牛睡在一起,有的农户白天干活累了,晚上直接将牛绳拴在腰上睡觉。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左绿学等11人结伙,采取事先踩点、合伙偷盗、一起运输、共同销赃的方式,先后在安龙县、兴仁县、册亨县等10个乡镇作案61起,盗取农户耕牛95头,涉案金额达到33.38万元,应以盗窃罪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某、岳某某收购所盗耕牛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中的左绿学、杨秀牧、王兴明、雷云书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属于累犯。

    庭审直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13名被告均无意见。但被告左绿学辩称,他作案没有指控的41次之多,只参与了34次。被告杨某某、岳某某辩称,自己起初并不知道所收购的牛是偷来的。后来虽然知道了,但觉得有钱赚就继续往下做了,因为没有文化不懂法律,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就左绿学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有被盗耕牛失主的证言,同案其他被告的证言,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等支持公诉。其他12名被告对公诉意见不持异议。此案将择期宣判。

了解黔西南更多最新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