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抗洪抢险救灾中发挥重要作用
6月7日,州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一项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2011年6月6日早上,正在我州开展督查调研工作的孙永春得知望谟县发生特大洪灾的情况后,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投入抗洪抢险工作中,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取得抗灾救灾全面胜利。为认真贯彻落实孙永春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州委组织部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挺身而出,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妥善应对,在抗洪抢险救灾最严重、最困难的地方,要看得见领导干部的身影,听得到领导干部的声音。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做好群众转移、物资抢运、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控等工作。共产党员要带头并带领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通过献爱心、出对策等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灾区群众的帮扶力度,扎实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将领导干部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工作态度、决策水平、领导能力等情况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要采取组织措施;对失职渎职、群众反应强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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