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贞丰县公安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了在贞丰县城区影响极大的“8·3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五名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逃回广西柳江县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8月31日凌晨2时45分,贞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电话报称:“有个小伙子在贞丰县珉谷镇富民路农业银行门口被杀伤,请出警。”
接警后,指挥中心值班民警立即指令珉谷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现场调查走访,当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韦小汕(化名,广西柳江县人)伙同曾小迁(化名,广西柳江县人)、韦小升(化名,广西柳江县人)、韦小乐(化名,广西柳江县人)、彭小万(化名,广西柳江县人)等人在贞丰县珉谷镇富民路农业银行门口持镰刀将与蔡小芳(化名)发生口角的江小坚(化名)、帅小星(化名)二人杀伤后逃离现场。江小坚伤势过重于9月3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鉴于案件重大,贞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韦小汕、曾小迁等五人上网追逃,由分管副局长章富林带队赶赴周边县市实施抓捕。慑于法律的威严,网上在逃人员韦小汕、曾小迁等五人9月4日逃回广西柳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9月10日被贞丰警方押回。经审讯,五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了在农业银行门口杀伤江小坚、帅小星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