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报价 | 新闻投稿:ldqxnw@163.com
注册
首页|新闻|图库|论坛|时尚|房产|跳蚤|旅游|教育|汽车|财经|娱乐|健康|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天地 > 黔西南州法制

兴仁县人大原副主任令狐荣亮犯罪后的戏言“我在兴仁是一层天”

“我在兴仁是一层天”
——兴仁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令狐荣亮犯罪后的戏言未 艾

  兴仁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令狐荣亮(47岁)因犯受贿罪、贪污罪,2008年3月7日被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年,总刑期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这位自称自己的事是“小事问题不大,我在兴仁是一层天”的他终于垮塌下来了。

  令狐荣亮,1978年9月学校毕业后曾先后在县教育局、统战部、工商联工作,1992年至1997年曾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县农办主任,1998年3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6年12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在担任兴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8年里,利用自己分管农业发展工程项目之机,借水毁修复工程之名,为他自认为是靠得住的“铁哥儿”谋取利益,从而贪污、受贿共计人民币16.5万元,结果是:“铁哥儿们把铁哥儿送进铁笼子”,他还是倒在了“朋友”的脚下。

  令狐荣亮案件给人们的警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谨慎交友。否则,交友不慎,后患无穷。对此,各级领导干部交友时须知:“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相知才是交友的金玉良言啊!

 
了解黔西南更多最新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