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贞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抓获涉案嫌疑人1名。
9月11日17时50分,贞丰县挽澜乡窑上村群众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反映:“窑上村村干部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的补偿款1万余元,请公安机关查处”。接群众举报后,经侦大队立即受理了此案,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走访群众、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群众举报的事实属实,办案民警火速赶赴窑上村实施抓捕行动,当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捕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涉嫌职务侵占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刘某某(男,57岁,家住贞丰县挽澜乡窑上村,系窑上村村干部)在挽澜乡供电所改造窑上村双回路输电线路工程中,共领取村民树木、青苗、田坎、占地等补偿款10400元,领到补偿款后,不上交村委处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占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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