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贞丰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终结一起团伙寻衅滋事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8月17日1时9分,龙场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称:“在龙场红颜港湾内有人打架,你们快去制止一下”。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酒后手持钢筋、木方、啤酒瓶行凶的周小勇(化名)、景小勇(化名)、彭小勇(化名)、胡小勇(化名)、向小勇(化名)、曹小勇(化名)六名违法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审查,结合龙场镇辖区内近期打架斗殴现象日益突出的特点,将该案件立为刑事案件案侦查,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取证,周小勇、景小勇等六名违法人员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供述了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了解,8月17日凌晨1时许,景小勇酒后到龙场镇红颜港湾酒吧内,无故拉扯酒吧内群众和拍打群众的肩膀。此时,杨小朋(化名)、张小伟(化名)等人正在红颜港湾酒吧内喝酒,景小勇又去拍杨小朋的肩膀和拉张小伟的衣领,双方发生争执并抓扯,景小勇发现自己的脸面部被抓伤后,便要约曹小勇、彭小勇、胡小勇、向小勇、周小勇等人持钢筋、木方、啤酒瓶对杨小朋等人进行殴打,将杨小朋的脸面部打伤,经贞丰县公安局法医技术室鉴定杨小朋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目前,龙场派出所对案件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周小勇、景小勇等6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