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册亨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犯罪嫌疑人韦尚平有期徒刑十年。听到这个消息大家拍手称赞,恶人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
2009年5月29日下午15时35分,册亨县坡妹镇的小学生余某(11岁)、余某某(10岁)两姐妹放学回家。她们跟平常一样有说有笑地走在乡间路上,天气很好,暖暖的阳光照射在她们无邪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霞光。她们做梦都没有想到一双充满罪恶的眼睛正在不远处盯着她们……二十五岁的韦尚平平日游手好闲,今天醉酒后就到村里的路上闲逛,这时他看见余家姐妹,顿时起了邪念。待余家姐妹走近后,拦住她们,用刀威逼她们跟自己走,否则就杀死她们。这对小姐妹非常害怕地跟随他,一直走到偏僻的林地里。韦尚平看看四周无人便对姐姐余某进行奸淫,接着再去奸淫妹妹余某某……回到家后被奸的姐姐余某阴部血流不止,在长辈的询问下,她们哭诉了实情。由于余某伤情严重送往贞丰医院抢救。案发后,册亨县公安局坡妹派出所出动警力在群众的带领下,抓获了韦尚平。韦尚平对此事供认不讳。
(吴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