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某因见冉某某、刘某等人犯罪团伙盗窃摩托车分得赃款,于是打起了抢劫刘某的主意。2009年12月25日上午10时,杨某、刘某某到巴铃卡子村尖坡组处持刀抢劫刘某,并砸坏刘某的二轮摩托车。兴仁县公安局巴铃派出所接到刘某被抢劫的报警后,迅速出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赶到巴铃镇大山路口(关兴公路桥下)的洗车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某抓获。
经查,2009年12月25日上午,杨某在冉某某处听说刘某与冉某某盗窃摩托车后从冉某某处分有800元钱,杨某便起歹意对刘某实施抢劫。民警将涉嫌盗窃的冉某某、刘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冉龙成、刘祥等人对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办案民警在冉某某家中、李某某家中等处查获被盗摩托车6辆,价值数万元。经初查,冉某某盗窃团伙涉案20余起,涉案金额十万余元。
目前,涉嫌抢劫的杨某、刘某某与冉某某盗窃犯罪团伙7名成员共9人已被兴仁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金传鸿 岳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