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韶关公安局长敛财3000万受审 忏悔书请求轻判
昨天在法庭上,叶树养全部认罪,两眼通红。 |
叶树养在任时在公安局内修建的豪华小别墅。 |
叶树养当庭忏悔“眼泪都流干了”
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昨在河源过堂 全部认罪 数度痛哭
公诉机关指控
叶树养7年受贿11次
敛财人民币936万元
港币880万元
来源不明1600余万元
2001年至2008年:
叶树养利用其担任韶关市新丰县委书记、韶关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期间,伙同堂外甥姜海文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
叶树养单独或与姜海文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64万元、港币880万元,个人实际占有人民币936万元,港币880万元。
另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叶树养尚有人民币1600余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姜海文与叶树养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0万元,个人实际占有人民币28万元。
文/图本报记者 胡利、秦仲阳、曾焕阳
本报讯 昨天,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广东省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和姜海文(原韶关浈江区法院调研室副主任、叶树养亲戚)受贿案。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叶树养的刑事责任,应以受贿罪追究姜海文的刑事责任。(通讯员段勇)
昨日,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因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河源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叶树养在法庭上泣不成声地表示,他悔恨的泪水已经流干,回想起父亲担柴卖菜供他读书的日子以及党和人民曾经对他的信任,他觉得极度内疚,极度惭愧,他完全接受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当天与叶树养一同出庭受审的姜海文,则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受贿罪。此案将择日宣判。
直击:
叶树养步履蹒跚头发花白
昨日上午8时30分,来自全国各地约20家媒体的记者和数十名群众,来到河源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参加“叶树养案”旁听。记者看到,叶树养和姜海文的案卷材料重叠起来至少有一米多高。
上午9时整,叶树养及其堂外甥姜海文被警察押进法庭。走在前面的叶树养头发花白,步履蹒跚,十分苍老;走在后面的姜海文表情平淡,眼神显得有些“麻木”。看到亲人坐到了被告席上,几名专程赶来旁听的叶家亲友啜泣起来。
法庭上,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叶树养和姜海文都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收集的相关证据也表示认可。但叶树养对具体的受贿地点、受贿细节等,仍有少许异议。
“叶树养,为什么别人会送钱给你?”开庭不久,公诉人针对受贿事实问。“因为我为他们办了事。”叶树养听后干脆地回答。
请求:
“孩子收的红包别算非法收入”
公诉人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表示,叶树养一家的合法收入包括叶树养本人及其老婆的工资福利、女儿结婚收受的亲友礼金等,共计有100多万元。但叶树养在一定的时段内收取的贿赂款,每月竟高达19万元(不包括财产来源不明部分)。
“两个小孩以前收的利市,希望不要追究……”叶树养昨天在法庭上说,他的两个孩子过节时收下的亲友红包,是一种亲友间往来的习俗结果。其辩护律师也说,孩子未成年和未结婚前收的“年节红包”,跟叶树养的受贿行为无关,应属合法收入。公诉人则表明,按照习俗送红包应该是对等的,但无证据证明叶树养对等地送出过类似的红包,不算合法收入。
退庭:
看到亲人两腿瘫软无法挪步
公诉人在昨日的庭审中说,叶树养在立案前就已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叶树养的辩护律师则说,叶树养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期间有立功表现,其亲属也都积极协助调查并退赃。另外,叶树养在任期间,曾在造林绿化、抗雪救灾、侦破命案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广东绿化造林先进个人”、“公安部抗雪救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考虑这些因素。
昨日下午庭审结束后,叶树养即被警察带走。此刻,叶树养的亲属纷纷站起身来满脸忧郁地看着他,还有两名年轻人与他打招呼。叶树养听见呼唤马上转过身来点头,眼眶迅速潮湿。警察见状示意叶树养移步,但叶树养的两条腿明显向下瘫去,警察只好将其扶起来前行。
忏悔书
“极度内疚 极度惭愧”
昨日,当庭审进入辩论阶段时,叶树养拿出事先写好的“忏悔书”宣读,声泪俱下。
“我向法官、检察官、记者朋友问好,法庭对我的审问完全公正,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意见。一年多来,我在不断反思自己,感到无比痛苦,眼泪都流干了。要不是有办案人员开导和家人的关爱,我早就没有活下去的信心。”
“我是农民的儿子,父亲担柴卖菜供我读书……我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从生产大队队长做到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终成为罪人的原因有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我没有自尊、自爱、自重,教训惨痛、深刻。”
“我在春风得意的时候飘飘然,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对不起党、人民、父母。我为此感到极度惭愧,极度内疚,后悔莫及,甘愿接受法律惩罚。”
“希望看在我上有90岁高龄父母,下有未成年孩子,主动交代问题并退清赃款的做法上,对我从轻进行判决。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
部分受贿藏匿事实
2006年11月底,韶关市公安局破获了以黄海升、李少敏等人为首的制造、贩卖毒品犯罪团伙,刑事拘留了包括孙浩荣在内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此时,叶树养听说有人愿意出巨资将该团伙中的犯罪嫌疑人保出去的传闻,便安排办案干警放出交2000万元即可放人的消息。不久,叶树养与孙浩荣亲友委托的联系人姜宇接触,并谈好“释放”孙浩荣的条件。2007年1月1日,经叶树养指示,韶关市公安局以犯罪证据不足、取保候审继续侦查为由,决定对本已准备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孙浩荣取保候审,同月3日将孙浩荣释放。孙浩荣现仍在逃。
孙浩荣被取保候审后不久,叶树养到深圳与姜宇见面,并收了事先约定的港币800万元。被告人叶树养将其中70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矿山,余款藏匿在家中。
收受800万港币释放毒贩
2005年底,叶树养为陈济健(另案处理)经营的金源酒店中的色情按摩等业务和2间游戏机室中的赌博机业务提供保护,并在2005年底至2007年春节期间,分四次共收受陈济健的人民币23万元。
2007年初,陈济健在韶关市区又开了8间经营赌博机业务的游戏机室。叶树养在2007年2月份至2008年7月份期间,分16次共收受陈济健的人民币160万元、港币60万元。
为赌场开绿灯收200多万
巨额赃款藏在不同亲戚家中
昨天,公诉人在法庭上透露,案发前,叶树养的巨额赃款存放在不同地方的亲属家中,这些钱都由保险柜锁着。其中,一位亲属家中的一个保险柜高达一米,叶树养把装着钱的塑料袋放在里面。
而在广州花都新华街,也有一个叶树养藏赃款的地点,那里有两个保险箱。
堂外甥牵线搭桥捞钱同过堂
因叶树养的堂外甥姜海文与叶树养有共同受贿的事实,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受贿罪。记者从公诉机关当庭宣读的材料得知,姜海文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曾在韶关市浈江区法院做过多个部门的办案法官。
姜海文的辩护律师说,姜海文在叶树养被“双规”后,主动到韶关市公安局自首,并且主动向办案部门讲清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很好。
昨日的整个庭审过程中,姜海文没有为自己做过多的辩解和陈述,每每回答法官或公诉人的提问,都显得语气平缓、简洁。
庭审结束时,姜海文低声回答法官的提问时表示,他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