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安龙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一二九”措施,狠抓案件查办,累计处理干部37人,挽回经济损失208万元,挽回资金比2008年的77万元增长了近3倍,效果明显。
随着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和实施,贫困地区发展项目越来越多,涉及金额越来越大,有的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受利益驱使,采取各种手段,侵吞国家资财,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社会发展。对此,安龙县纪委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围绕容易滋生腐败案件的部位和环节,采取“一二九”措施抓案件查办。
建立一个机构。建立案件督办工作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两名纪委常委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好两个会议。一是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针对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座谈,谈成绩、查问题、找原因、寻对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二是案件检查工作调度会。及时听取案件查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九项措施,即完善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加强培训,提高技能;走出机关,拓宽案源;整合资源,增强活力;台账管理,跟踪督办;按月通报,鞭策后进;诫勉谈话,予以警醒;审前谈话,确保质量;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一二九”思路的成功实践和运用,完全改变了过去那种查办案件由县纪委机关“包打天下”的格局,主要做法得到了省、州纪委的充分肯定,目前在全州广泛推广使用。
2009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125件(次),立案37件,结案35件,纪律处分34人,组织处理3人,其中党纪处分20人,政纪处分16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2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12件12人,乡科级干部案件4件5人,万元以上案件6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208万元。特别是查办县房管局私分巨额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个人受贿案,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
(赵付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