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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赶肇事车辆农民黄华俊 获奖1000元

“追赶肇事车辆是我应尽的义务”
市交警大队千元奖励追车人黄华俊

  “见到车辆肇事后并逃逸,第一时间报警和追赶肇事车辆,这是我应尽的义务。”3月17日,兴义市交警大队给予追车人兴义市桔山镇丰都村村民黄华俊1000元奖励。

  据黄华俊介绍,3月11日中午,他骑摩托车途经遵义路市医院住院部时,恰好见到一货车撞坏路边的指令牌、隔离墩和隔离带,货车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速逃离现场。黄先生见状,立刻拨打市交警大队报警电话告诉值班民警事发情况,同时骑车紧追肇事车辆。值班民警朱豫红和邓勋昌接警后,立即出动。当黄先生追至坪东发现肇事车辆将向威舍方向逃去时,出勤民警与他取得了联系,民警按照黄先生提供的肇事车辆逃逸路线一路追去,追至长坡岭时终将肇事司机钟某和肇事车辆临8134控制住。钟某对其肇事逃逸事件供认不讳。

  黄先生还告诉记者,2008年8月,他开车行驶至瑞金路红绿灯时,看见一男子骑一无牌照摩托车闯红灯,并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当场将摩托上的女子和小孩撞伤,随后迅速逃离现场。黄先生立马拨打交警大队报警电话,并开车狂追肇事摩托车,追至下五屯八中门口时终于将肇事的四川籍男子控制住,直到交警赶到后他才离开。

  黄先生说,见到车辆肇事后并逃逸,第一时间报警和追赶肇事车辆这是他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目前,兴义市交警大队已按相关的交通法规对肇事司机钟某的行为作出了处理。      (胡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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