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半年查处119名县处级以上人员
记者从不久前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获悉,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各级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23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人。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有关审议意见的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中指出,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666件3592人,人数同比增加3.3%。
各级检察机关还围绕促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突出查办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等民生领域的渎职案件。加大查办重特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力度,共依法同步介入863起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6人。继续深入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及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发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40件。
各级检察机关还依法严肃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高度重视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放纵犯罪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渎职犯罪案件,坚决查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016件,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57件。(记者 吴晶晶、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