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项目申报,促进资金保障。该县一手抓“跑省、进京”争取廉租住房项目补助资金,先后争取惠民、利民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其中,惠民小区项目1万平方米,争取中央廉租住房投资补助400万元,地方配套400万元;利民小区项目4.5万平方米,争取中央廉租住房投资补助1800万元,地方配套2700万元,为安龙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资金保证。另一手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吸引外商在安龙投资建房,龙广幸福小区、德卧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建设正顺利实施。
加强补助发放,促进政策保障。更大范围地开展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三道门槛、两榜定案”的规范程序,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县乡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在15平方米以下住户,按人均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共发放1218户2806人住房补贴资金120余万元。
加强公开招标,促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政策,先后出台了《安龙县廉租住房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安龙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安龙县廉租住房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安龙县廉租住房出售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并进行实施。构筑廉租住房建设法律保障体系。2008年底、2009年6月,该县分别对惠民小区、利民廉租住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严格筛选建筑投标单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供法律保证。
加强多方监督,促进质量保障。一是由纪检监察、建设、安监、发改、质量、监理、项目业主联合组成的检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严把质量关。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构筑住房质量验收保障体系。该县成立了由发改、建设等部门组成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验收组。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对每一道施工程序、每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目前,廉租住房建设一期工程惠民小区2、3、4、5、6、7、9、10号楼主体结构已封顶,进入装饰工程施工阶段;1、8号楼完成3层;二期工程利民小区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已于7月18日开工建设。
截至目前,安龙县累计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995户4856人,发放租赁补贴210余万元,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新开发的惠民、利民小区、龙广幸福小区,2009—2010年可向城镇低收入群众提供廉租住房1200套、经济适用住房260套。第一期廉租住房惠民小区将于9月交付使用;龙广幸福小区经适房将于11月底竣工。一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搬进新居,享受国家廉租住房政策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