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匪徒抢劫他人反被砍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安龙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余银雄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现年24岁的余银雄系册亨县坡妹镇农民,小学文化。2009年10月15日,余银雄身揣辣椒粉、弹簧刀窜至安龙县笃山乡街上寻找无牌摩的驾驶员作为其抢劫目标,因其认为无牌摩的驾驶员被抢后可能不敢报案。后余将目标锁定张志品,便叫张送其到册亨县坡妹镇。16时左右,行至该乡王院村王院组悬竹林处,余假装小便让张停车,乘张不注意时,用辣椒粉向张的眼睛撒去,因张躲闪未得逞,随后又拿出弹簧刀将张志品的左胸、左大腿杀伤。张志品受伤后抢过余的弹簧刀自卫,将余的大腿杀伤。后余银雄逃走,因伤势过重倒在路边,被路人发现报警。
余银雄机关算尽,寻找弱者抢劫,受害人正当防卫反将其砍伤。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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