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安龙县新安镇几村民因对国家规划不满,多次纠集群众到安龙洪福小区二期工程内故意毁坏财物,终被安龙县法院判处实刑。
该案的7被告人均系安龙县新安镇大坪村村民。安龙县洪福小区施工建设原征用了新安镇大坪村新庄组的土地,2009年10月以来 该村村民何吉发、李荣海、李荣付、徐成英等7人因对政府规划项目及安置办法不满,多次携带凿岩机、大锤、锄头等工具故意毁坏洪福小区内的“庄家农井”,后经安龙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坏财物价值15377元。安龙县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结合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除主犯何吉发判处拘役6个月外,其余6被告人均被判缓。(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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