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最近,中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之相配套衔接,中组部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目的是要很好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有关精神,安龙县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见实效。根据省、州组织部门“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总体要求,该县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四项监督制度”的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督促检查,明确: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组政工干部的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单位领导干部的自测,《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承诺书》签订情况,2008年以来干部任用、监督管理、党组人事会议记录、考察材料、日常监管等情况作为督促检查重点。
除此而外,该县还公布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电话、网站。为便于联系和核查,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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