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0月27日至28日,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何弟恩等一行7人对万峰湖中学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县教育督导室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导向、改进、激励”三大职能作用,为更好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根据《贵州省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估方案》要求,督导评估组一边采取“察看校园环境,走访学生及家长,查阅档案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学校校容校貌、校风校纪、两操中唱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另一组查看了学校的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走访学校附近的干部群众,学生家长,并召开家长,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学生家长,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同时抽查了教师的备课教案,学生的作业和随堂听课,并查阅了学校的档案资料,对万峰湖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估。最后,督导组根据评价标准和听取万峰湖中学965、5分的自查自评后,督导组评分为951分,为优秀等次。
此举,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快了学校实施教育的步伐,为推动该校教育教学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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