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0月19日中午,册亨县公安局巧马派出所在县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高速公路板坝至江底第一标段附近的沿江组江边对该标段炸药库内已过期的355.93公斤硝铵乳化炸药进行销毁,采用点燃销毁的方式进行,消除了该标段的安全隐患。
该标段从今年的三月以来,自从主体工程完工后,再也没有再用药,所剩炸药一直留在库内,民警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炸药已过期,不能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销毁,经县局派员进行检验,这批库存炸药确实已过期,若继续使用会出现安全隐患,经请示后决定对这批共355.93公斤的硝铵乳化炸药进行强行销毁,于是就在10月19日,在爆破员的点火下,选在开阔立农户较远的沿江江边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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