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社会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贵州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通(2009)96号)精神,经笔试合格,现将社会类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基层服务类考生体检另行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体检时间: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2、体检考生体检当日上午应空腹,禁食、禁水,待相关体检项目完毕后再进食、进水。
3、体检费用200元由考生自理。
黔西南州引导办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方式:0859-3223841 (刘莉)
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健康状况要求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计划: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0一60次或100一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它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一140mmHg(12.00一18.66Kpa);
舒张压60mmHg一90mmHg(8.00一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7、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8、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9、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11、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12、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3、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4、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15、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6、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7、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9、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0、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
21、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参加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由省“引导办”及各市(州、地)“引导办”、县(市、区、特区)引导办研究确定。
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