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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晴隆县民中、县医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0年晴隆县民族中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晴隆县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22名,晴隆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6名,报名时间:2010年4月17日至2010年4月20日,其招考条件、招考职位等详情,请登录黔西南州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qxnrsj.gov.cn)查询,或来电到晴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859-7611925、7613485。

  特此公告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

2010年晴隆县民族中学、县人民医院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民族中学、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解决人员紧缺,人才缺乏问题,推进我县教育、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县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22名,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16名(具体招考岗位详见附件一)。据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考的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招考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考对象 

1.县民族中学教师岗位 

1)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12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具有所报考岗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11日以后出生)。 

2.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岗位 

1)医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12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11以后出生)。具有所报考岗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11以后出生); 

3)在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医院)从事所报考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含3年),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417420 

            上午:8:3011:30 ,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晴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院内)。 

(二)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医务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在册在职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医务人员还须持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附件二,《晴隆县民族中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晴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经审查、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经审查、复核通过的考生,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一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1055日—58日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加分照顾政策 

1.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采取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3分;

②至20101231服务一年及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和特设岗位教师,加3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④具有所报考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6分,具有所报考岗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须提供县级以上表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到村任职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特设岗位教师须提供县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③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④具有所报考岗位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笔试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报考医务人员岗位的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相结合,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

(1)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50分。 

(2)报考医务人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报考脑外科、普外科、骨外科、小儿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麻醉科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外科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报考心内科、神经内科、儿科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内科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报考妇科、产科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妇产科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总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为201059。上午 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考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折算前总成绩)。笔试结束后,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如所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与所招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由县招考办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方案、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本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如遇某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要求肢体功能健全;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复检)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核依据(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在读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截止到2010831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八)其它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含办理不了调动手续的)。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此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整聘用单位。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

  

聘用前属国家正式职工的,按新聘单位聘用后同级同类人员待遇执行;新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违反招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由县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611925

监督电话:0859-76101157610583

附件一:《晴隆县民族中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文件类型: *.xls367a3b18b9b0577017e7f3e720ba75a4.xls (22.50 KB)

 

附件二:《晴隆县民族中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件类型: *.doc6fdf951bc95ff8076984bdc3bfef2aef.doc (46.00 KB)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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