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申报和表彰的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2011年第一季度,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将召开全省第七次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州广大军民更加深入扎实地做好双拥工作。经州、县市和驻州部队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州委、州政府、兴义军分区、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拟申报和表彰的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1月3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单位和个人不符合双拥模范城(县)标准及先进条件的,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严禁诬陷公示对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信函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信函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雪、杜 虎
联系电话:0859-3246165
邮寄地址:兴义市园陵路九号
黔西南州民政局(州双拥办)
邮政编码:562400
黔西南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
拟申报的全省双拥模范城(县)
拟推荐表彰的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贞丰县双拥办
晴隆县委办
拟推荐表彰的拥军优属先进个人
范 华 中共兴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 剑 贞丰县沙坪乡政府(县双拥办)工作员
何 武 晴隆县民政局局长、县双拥办主任
谭显荣 册亨县民政局局长
李红玉 安龙县民政局优安股股长
拟推荐表彰的烈军属和复员退伍军人先进个人
顾友华 退伍军人,兴义市大不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韦定录 伤残退伍军人,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