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0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和《关于开展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和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州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定于2010年11月29日上午组织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含定向招录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体检工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公示)。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1月29日上午8:00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面试准考证和体检费(体检费用200元)按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公园内报到,不得迟到。州招考办将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前往医院体检。
州招考办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考生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8—12小时不能饮水和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招考办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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