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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出台进一步推动新区(试验区)加快发展的意见

黔西南州出台进一步推动新区(试验区)加快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义龙新区、兴贞新区、蔗香临港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三区”)加快发展,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开放水平,扩大招商引资,打造经济发展和开放型经济战略新高地,促进跨越发展、后发赶超,经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新区(试验区)发展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一)管理模式

  按照“统筹协调、分属管理、州县(市)共建、共同推进”的原则,对“三区”规划区域及部分非规划区域按直管区和非直管区进行管理。

  (二)管辖范围

  直管区:

  义龙新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全部区域。

  兴贞新区:兴仁巴铃工业园、贞丰龙场工业园规划控制范围。

  蔗香经济试验区:经省批准的核心区域。

  非直管区:

  兴贞新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直管区外的其他区域、兴仁开发区规划控制范围。

  蔗香经济试验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直管区外的其他区域。

  (三)职能划分

  “三区”: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授权,全面负责直管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人、财、物、事的管理;行使县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权。“三区”机构不能实施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相关事项,由州直相关部门或相关县(市)部门进行授权或委托。对区域规划控制范围的发展战略、产业布局、重大项目、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和管理等进行统筹规划并协调实施。

  县:按原行政区、原建制、原渠道对非直管区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务及人、财、物等进行全面管理;按照“三区”制定的相关规划,对非直管区涉及的规划建设任务进行组织实施;积极支持配合直管区开展各项工作,协助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

  (四)运行机制

  1、组织机构及干部人事管理

  设立“三区”党工委、管委会。义龙新区与顶效开发区、安龙开发区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兴贞新区与兴仁开发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三区”根据各自的职责职能和工作重点,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机构、编制、人员、职责进行有机整合。

  州级财政、工商、质监、人社、地税、国税、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三区”设立派驻机构,所需编制、人员由州直部门按人随事走、编随人划转的原则统筹调剂解决。受州直部门和“三区”工委管委会双重领导,在直管区内履行相关职能。派驻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由州委组织部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组织考察,提出方案,征求“三区”党工委意见后任免,年度考核会同“三区”工委管委会进行。

  对非直管区已由“三区”接管的人员,按原渠道划归原单位管理。

  2、财税管理

  直管区:“三区”直管区实行县级财政管理模式,按照“独立核算、共建共享、存量归县、增量分成、财随人走”的原则,建立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一是在现行省对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框架内,以2012年直管区内形成的公共预算收入为基数,存量划归县(市)所有,新增部分由“三区”与各县(市)按贡献大小合理确定比例进行分成。二是直管区2013年及以后年度,财政性转移支付由州财政局协调相关县(市)划入“三区”,专项转移支付由州财政局直接下达“三区”。三是划入直管区的财政供养人员,以2012年各县(市)人均财力为基数划入“三区”,今后每年以核定的实际人均财力划入“三区”。四是各县(市)划入“三区”的债权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划归“三区”管理使用。债务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移交“三区”,由“三区”负责偿还。

  非直管区:由各县按原行政区划、原渠道对非直管区财税事务进行全面管理。对“三区”非直管区已产生的财政收入和人员工资等各项支出,由州财政局与相关县(市)财政局进行清算划转。

  3、项目管理

  在直管区项目申报审批中,“三区”管委会根据委托或授权自行审批或直报州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审批;需报省部门和国家部委及以上机关批准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三区”管理机构予以申报。

  非直管区涉及“三区”整体长远发展的土地利用、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等重要经济事项,应经“三区”管委会备案。

  直管区各类在建基础设施、民生及招商引资企业等方面项目,按照责任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目标要求不变的原则,“三区”积极协调配合,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县级匹配资金仍由原行政区负责落实。直管区尚未实施和新建项目由“三区”负责组织实施。

  跨直管区和非直管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重大产业等项目,综合考察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受益人口等因素,由“三区”与相关县(市)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

  4、综合经济管理

  “三区”对直管区享有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行使的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权限。凡下放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的,由州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或授权“三区”行使。按照属地统计的原则,综合经济社会指标管理渠道不变,由原属地管理机构分别统计、上报,由州统计局核定反馈,“三区”与原属地共同计入。

  5、国土资源管理

  “三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职责,履行直管区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直管区单列土地利用计划。州人民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和实施,在直管区内实行分离试点,封闭运行。按照土地储备管理规定,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直管区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三区”。

  6、其他事务管理

  直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民政、民宗、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农村经济、扶贫开发等方面工作,由“三区”工管委负责。直管区涉及的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仍由原行政区法院、检察院继续行使工作职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由相关县(市)、乡(镇)分配名额,在原行政区举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调整产业布局,全州重大产业向新区集聚

  根据“三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条件,实行“州县(市)共建、资源共享、共同投入、利益共分”,全州一盘棋统筹产业布局和重大建设项目,集中要素共同打造“三区”,促进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达到“三区”集中产业布局、发挥集聚和规模效应的目的,力争在5年内,使义龙新区、兴贞新区年产值分别达1000亿元。科学规划和定位“三区”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凡是“三区”规划布局的重大产业和建设项目,州内其他区域不再布局同类新上项目,相关部门不再予以审批和向上申报,支持相关产业向新区集中。对于“三区”以外其他县(市)和区域引进在“三区”实施的项目,由“三区”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引进方对该项目所产生的税收按贡献大小比例进行分成。

  (二)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优势资源向新区集中

  按“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源、以资源配项目”的原则,按照“三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需求,打破行政区划,资源随着项目走,统筹全州矿产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和建设用地指标等向“三区”集中,支持“三区”项目建设和产业聚集。对“三区”以外其他县(市)和区域配置到“三区”的各种资源,由“三区”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对资源输出地按照不低于《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州党发〔2007〕10号)文件规定的比例,与“三区”共享新建项目的税收收入。

  (三)建立投融资主体,强化资金筹措能力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调整州级投融资公司资本运作机制,州工投公司、州城投公司、州水投公司、州宏升公司等投融资公司要积极参与“三区”建设,公司资本资源和投融资业务工作重心全面转向直接为“三区”建设服务,积极帮助“三区”建立独立投融资主体,增强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加强“三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在“三区”设立机构、拓展业务。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区”的信贷投放力度。

  (四)积极改革创新,建设精干高效人才队伍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支持“三区”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用人格局。除《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5条基本原则外,“三区”在充分用人自主的基础上,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人岗相适原则。根据“三区”机构岗位的职责和特点,综合考虑干部的德才条件、特长进行安排,使其发挥最佳特长,做到择优而选、因适而用。

  调任从宽原则。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因工作需要又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调任相应行政岗位任职。

  身份不变原则。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区工作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其原身份可以保持不变。

  广泛遴选原则。支持“三区”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州范围内选拔人才,对不服从安排的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特许用人原则。对于“三区”急需的高端管理人才和具有特别技能的人才,允许通过多种灵活方式自主招聘和录用。

  (五)强化应急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三区”应急维稳协调机制,赋予“三区”按程序向州有关部门申请调动相关县(市)维稳应急处置执法力量的行政权力,强化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三区”建设强力有序推进。

  (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目标绩效考核

  对“三区”的考核应结合实际,根据“三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三、强化工作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理顺“三区”管理体制和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是州委、州人民政府加快推进“三区”开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树立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三区”尽快走上快速发展轨道。要加快“三区”建设步伐,不议论、不争论、不折腾,在干中完善,在干中寻找科学的方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由州委副书记、州长任组长,州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州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黔西南州新区(试验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三区”建设和发展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三)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州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职能,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由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牵头负责;产业布局方面由州工信委牵头负责;资源配置方面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财税管理方面由州财政局牵头负责;投融资平台建设由州金融办牵头负责;应急处置方面由州应急办牵头负责;目标绩效考核方面由州县(市)目标绩效办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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