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16年公开考调教师方案
为切实缓解我市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师资力量,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建立优秀教师的培养选拔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着力优化教师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兴义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辛汉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田进领(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刘 庆(市编办主任)
袁 艺(市人社局局长)
雷乃国(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董顺礼(市人社局副局长)
周光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胡安荣(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政贵(市编办副主任)
樊 波(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赵克俊(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愿(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王清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樊 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抽调,负责公开考调的各项工作。
三、考调计划和职位
兴义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计划118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兴义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调职位表》。
考调条件涉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四、考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 考调范围
全国(除兴义市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公办教师。
(二) 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即2013年9月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中小学公办教师。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取得相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
7.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学科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8.符合拟聘岗位等级职位要求。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或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近三年工作中有重大失职渎职受到责任追究的;
4.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调公告》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兴义网及有关网站和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24日。
2.报名地点:兴义市延安路小学。
3.资格审查:①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兴义市2016年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 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交报名费后提交《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4.报名费100元/人。
六、考调方式
(一)面试
1、考生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公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2016年7月26日发布。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技能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
2、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
3、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均未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则该考调职位取消。
4、若考察对象不能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调动手续的,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出现职位空缺,则从面试合格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5、考察对象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空缺职位从面试合格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兴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八、纪律监督
1.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
兴义市人社局事管股:0859-3228724
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0859-3223676
监督电话:
兴义市纪委:0859-12388
兴义市监察局:0859-3236600
兴义市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