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募诉讼服务志愿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兴义市人民法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诉讼服务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募志愿者12名(其中:心理咨询志愿者5名、驻院诉讼服务志愿者2名,非驻院诉讼服务志愿者5名),服务地点为兴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审判执行工作,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乐于奉献。
2、①心理咨询志愿者须具有相关心理咨询师资质;②驻院诉讼服务志愿者、非驻院诉讼服务志愿者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形象好,气质佳,善于沟通,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客服礼仪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驻院志愿者、非驻院志愿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心理咨询志愿者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驻院诉讼服务志愿者的服务时间与法院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相同;非驻院志愿者每年至少能参加志愿服务30天以上;心理咨询志愿者服务时间实行预约制。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治安拘留等违法违纪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能提供个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7、有其他不适合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的人员。
三、招募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兴义市人民法院办公室(0859-3660215)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田维军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①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②填写《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募诉讼服务志愿者报名登记表》;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④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兴义市人民法院从报名人员中择优录取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待遇与管理
1、本次招募的2名驻院诉讼服务志愿者按月发放一定数量的生活交通补贴费;5名非驻院志愿者,按天发放一定数量的生活交通补贴费;5名心理咨询志愿者,按完成1件心理咨询服务案件发放一定数量的补贴费。
2、志愿者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服从管理,恪尽职守,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兴义市人民法院相关规章制度。
3、本次招募人员志愿服务期均为一年,期满后志愿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监督。
兴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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