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仁放马坪高山草原景区门票和观光车收费标准(试行)的公示
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为规范价格行为,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黔价费〔2009〕135号)《贵州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价费〔2007〕24号)等相关规定。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法定程序,依法对兴仁放马坪高山草原景区门票及观光车运行成本进行成本监审,按听证会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并将听证情况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兴仁放马坪高山草原景区门票及观光车收费标准(试行)批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和观光车收费标准
门票:30元/人·次
观光车:15元/人·次
二、门票优惠措施
根据《贵州省老年人权利保障条例》《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规范我省旅游景区收费行为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971号)《贵州省物价局关于游览参观点扩大对军人优惠政策的通知》(黔价费〔2011〕40号)等有关规定,兴仁放马坪高山草原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如下:
(一)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有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
(二)14周岁以上、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
(三)国家和贵州省另有门票价格减免政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试行时间
从2019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擅自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加强景区建设和企业内部管理,继续完善配套设施,继续强化安全保护措施,继续开展景区人员素质培训,以优质服务促进景区发展。
五、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仁发改批【2019】4号放马坪景区门票和观光车定价(定价文件).pdf
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