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杨昌鼎) 10月1日起,在贵阳乘坐地铁不守规矩要被处罚!9月17日,记者从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获悉,为维护轨道交通乘坐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日前,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制定并发布《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资料图:贵阳地铁一号线
《乘客守则》共四章二十条,主要对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票务规则、乘车规则等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采取其他逃票方式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收取全线网最高单程票价的票款,并可处以全线网最高单程票价5倍金额的罚款。乘客有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采取其他逃票方式乘车行为三次以上的,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此外还明确,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120分钟;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现役军人可凭有效证件享受相关票价优惠政策;1名成年乘客可携带1名身高1.3米(不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
资料图:贵阳地铁一号线观山湖公园站
精神病患者、智障者、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及醉酒者等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人乘车,应当有健康成人的陪护。无人陪护的,经营单位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对于违反守则的行为的乘客,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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