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兴义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工作情况等4个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仁光、王世贵、陈坤志、左仕昌、邹锡顺、葛佳华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牟庆芳代表市委作相关人事安排说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福刚及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和市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袁仁光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和春耕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报告、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申请向兴义农村合作银行贷款5000万元展期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根据有关法律程序,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接受了张国华辞去兴义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兴义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赵明富辞去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和兴义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任命李杰为兴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李维勇、胡志扬为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成武为兴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汪玉龙、刘盈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颜丽、杨娟、范功喜等58人为兴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肖青东为李杰、李维勇、胡志扬等颁发了任命书。
亮点黔西南附:
李 杰: 任兴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前,任黔西南州发改局党组书记、局 长。
李维勇: 任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前,任黔西南州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胡志扬: 挂职,任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