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晴隆县公安局出台一套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凡是年终考核达90分以上,且执法执量从未被通报批评的前三名所队室,可分别获奖3万、2万、1万元奖励。
2008年,由于队伍管理出了问题,晴隆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被省厅一票否决,致使该局执法质量被省公安厅评定为“执法质量不达标”县。为摘掉执法质量这顶黄牌帽子,晴隆县公安局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长抓不懈,树立了两年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的总体目标,在抓具体落实上采取月抽查、季考评、年考核,对执法质量考评未达到85分以上的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90分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2万、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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