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州水利局获悉,我州将从今年9月初开始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根据相关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采矿、采石(山砂)、取土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修建水工程、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的;修建宾馆、饭店、办公楼、培训中心、厂房、停车场和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的开发建设项目,将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为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州水利局制定相关的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建立州水政监察支队征收、各相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征收对象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办理州级水保设施补偿费收费许可证。
目前,州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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