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笔者从兴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有200余名大学生顺利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总金额超过100万元。
据介绍,为让兴仁县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应学生之急,解家庭之难,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2009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努力为贫困学生提供各种方便,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
为确保2009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凡是升学前户籍为兴仁籍的贫困大学生、全日制研究生等(不含电大学生),不管在省内高校还是省外高校就读均可提出申请。笔者在教育局看到,会议室里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走廊上有不少前来等待签贷款合同的学生。贫困大学生罗大进说:“贷款对我们贫困生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条件,可以帮助我们顺利完成学业。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辜负社会和国家对我们的帮助。”
据了解,今年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农信社不再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全面推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是: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0,其他贫困家庭。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本金由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年度等额偿还。
据悉,自8月3日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助学贷款工作以来,每天都有近三百名前来咨询和签合同的家长和贫困学生。为了确保不让任何一位贫困大学生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兴仁县的助学贷款工作将一直持续到10月底。同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负责人提醒各位学生一定要讲信用,按时履行还款协议,否则一旦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将会给同学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