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晴隆县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一家月饼生产加工作坊正在包装的月饼,将生产日期标注到2009年9月11日,数量10KG。对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作坊负责人对包装好的月饼重新进行包装,正确标注生产日期。没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标签200多张,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该局将继续加大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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