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顶效开发区劳保局与州内的6家定点医院、3家药店签订了《顶效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和《顶效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使参保职工解除了平时担心的生病是否会得到有效服务的后顾之忧。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是一份明确社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协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或分解收费等,否则,开发区社保部门将不给予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使用支付范围内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执行医疗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减轻参保职工的负担。此外,《协议书》还对就医管理与服务、协议解除、争议处理、违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协议书》一年签一次,主要是为了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参保职工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
目前,开发区在州内共有医疗保险定点医院6家,其中顶效辖区1家;定点药店3家,其中顶效辖区2家,基本上可满足了当地参保职工就近就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