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结合本县实际,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充分利用4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平安贞丰”创建攻坚活动,以实现“平安创建先进县”目标,为构建和谐平安贞丰作不懈努力。
为进一步做好“平安创建”工作,贞丰县着力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召开群众会,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贞丰”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政法机关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工作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对复杂区域、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案件要重拳出击,狠狠打击。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通过创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对社会面的治安防控网络。重点要害部门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落实值班守护制度,守护率要达100%;在乡镇要建立起与其规模、人口、治安状况相适应,由乡镇与公安机关共同管理使用的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农村要建立护村队、护寨队,开展“十户联防”、“互助联防”,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网络作用,有效控制发案率。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查机制,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按照县综治委、纪委、组织部、人劳局、监察局制定的《贞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委部局联系会议制度》和县综治委《关于落实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督导各乡镇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对挂点乡镇认真开展督导工作;要严格按照县综治委等五委部局制定下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和县委、政府今年下发的《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及上访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一票否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六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抓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禁毒等工作。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七是加强公共安全防控和处置工作,有效防控道路交通、火灾、安全生产等灾害事故发生。八是各乡镇、综治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要求县综治办严格按照“2008年贵州省市、地、县平安建设考核评审标准”逐一抓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完善、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明确专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县综治委制定的“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村(社区)”的考核标准,逐项抓好落实。各乡镇务必抓好在年底对所属单位、部门的检查考评工作,合格率要在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