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晴隆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民政局、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留守儿童关爱团”对全县140名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实施资助。
近年来,随着晴隆县大量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留守儿童越来越多。尽管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相继采取大量积极有效对留守儿童的帮扶措施,解决很多实际困难和问题,但部分留守儿童生活上仍处在居无定所,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为此由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牵头,县民政局出资、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具体操作,对留守儿童贫困生进行资助。
按照有关要求,资助对象主要是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200元。资助条件为:一是父母双方或一方病故,家庭生活困难的;二是父母在外务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住房、生活困难的;三是父母在外务工,因天灾人祸、生活特别困难的;四是父母在外务工,因其它原因生活特别困难的。
县教育关工委统计,此次资助名额分配为每乡(镇)10名,全县14乡(镇)共有140名留守儿童贫困学生获资助,按每生200元资助标准,资助金额总计为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