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州委书记陈敏在全州林业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一二三四”科学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狠抓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州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美好家园。
会议由州委副书记、州长陈鸣明主持。
州委副书记廖飞、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泽忠、副州长陈文发、州政协副主席王立辉出席会议。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聂朝俊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敏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州先后启动了“1113”工程、坡地过度开垦治理和“四沿”绿化等项目,虽然全州林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石漠化治理工作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坡地复垦工作取得成效,但是,我州生态环境总体上还比较脆弱,林业改革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随着林业的功能在不断拓展、效用在不断延伸、内涵在不断丰富,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也越来越繁重。
陈敏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林业工作对维护珠江流域生态安全,对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陈敏强调,要加强林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坚持“兴林”与“富民”相结合,加大我州油桐、油茶等低产低质林的改造力度,加快桉树、生物质能源和木本中药材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林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全州林地资源综合开发向纵深发展。要加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抓生态建设的同时,认真抓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工程治理,加大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开展森林集约经营,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城镇建设和农业生产提供生态保障。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明晰林业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保障农民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确保经营权真正放活,处置权和收益权真正落实;
依法进行实地勘界、实地登记,确保林权证登记的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全面改革采伐管理方式,简化商品林砍伐审批程序,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配套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工作,促进林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优化配置。要全力促进生态与经济统筹协调发展,遵循经济规律,把森林保护与开发利用结合起来;放活商品林的经营,让经营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促进社会生产要素聚集;加强对公益林的管理,促进全州森林食品、森林旅游、中药材、种苗花卉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陈敏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林业建设,共同推进林业发展。要切实加强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林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要不断加大林业工作经费投入力度,把林业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经费保障。要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林业工作改革发展的决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廖飞宣读了州绿化委员会、州人事局、州林业局《关于表彰黔西南州绿化模范单位和黔西南州绿化奖章的决定》,对荣获黔西南州绿化模范单位称号的州森茂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和荣获黔西南州绿化奖章的高振敏等18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宣读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9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的决定》,荣获森林防火工作一、二、三等奖的相关县市受到表彰。
陈文发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对进一步做好全州林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州林业局局长聂建平总结了我州今年前10个月的林业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
各县市县市长和分管副县市长,顶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州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