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10月22日起,由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正式实行。根据规定,此次共涉及296种药品、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
2009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公布的品种共307种(类)。此次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的药品共296种、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涉及3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本次调价采取“有降、有升、有维持”的方法,调整后的价格从22日起执行。
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适用范围主要为市民常用药品、基本药品,如青霉素注射剂、阿莫西林胶囊、感冒清热颗粒、银翘解毒丸、藿香正气水、双黄连片等。价格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与现行规定价格相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目前,我州各地医院部门和药品经销点,已按照法改委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进行调整。州县等国家正规医院都在22日正式执行调整价格。但据了解,部分零售门市还正在更换价格标签。据钰康大药房相关人员介绍,该公司的零售药品价格,实际已低于指导价格,但现在要调整的仅是小部分药品。右图为花月小区某药房销售人员介绍药品价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