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仁县国土、建设及四个办事处联合执法,将位于该县东湖办事处黄金社区绿塘的两处25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设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今年,兴仁县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在一些地方有反弹现象。上述两处违法建筑房屋,在动工兴建初期,房主没有获得相关许可证,兴仁县国土、建设和东湖街道办事处多次向当事人下达停工、自拆通知书并责令他们按期自行拆除。在接到停工通知后,当事人曾一度对房屋实施停建,但不久又继续建设。随后,东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组多次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这些住户为图个人利益,仍然利用夜间或节假日突击抢建。为进一步巩固“两违”综合整治成果,加大对“两违”整治的工作力度,近日,该县国土、建设及四个办事处联合执法,将两处违法建设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兴仁县自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始终把“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民生、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制定了《关于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意见》、《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快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等措施,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对“两违”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监控,便于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措施;各级各相关部门还依托各乡镇、街道办组建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狠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确保“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兴仁县共计清理登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2962宗,补办手续的有2616宗,处理率达到88.31%。收缴罚金17.5万余元,强制拆除110宗,对有非法买卖、转让、受赠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的28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有15人已作停薪留职处理。
同时,兴仁县坚持不懈的把“两违”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县国土、建设和四个街道办事处形成巡查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建设、国土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制,
不定期地组织工作人员巡查。一经发现“两违”行为,对查证属实的违章建房,执法人员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房主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依法执行强制拆除。 (梁正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