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州招生考试委员会了解到,在今年的高考中,凡违规违纪的考生情况将被记入个人诚信考试电子档案,违规污点将一直保留在个人失信记录中,以后参加高考、寻找工作都可能受到影响。
据了解,从近年来高考查处的违纪舞弊考生来看,携带及使用无线电讯号传输工具者居多,也有个别考生冒险由他人替考或代替他人考试,或抄袭资料、传递小抄,或故意将答卷放在他人视野范围内任由他人抄袭成为“雷同卷”。
为此,州教育局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在2010年高考中,对由他人替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一年度将不得报名参加全国高考。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规违纪情况将被如实记入个人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今后参加高考、寻找工作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为加强社会监督,全州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均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达到真正实现“阳光高考”、“廉洁高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