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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谋杀亲夫 事情败露终自首

亮点黔西南 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覃某邀约姐姐姐夫合谋掐死自己丈夫,伪造自杀假象事情败露三人向公安机关自首。日前,安龙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12年,其姐夫史某、姐姐覃某某亦分别获刑9年和8年  

安龙县覃某与被害人普某本系夫妻,二人在共同生活中感情长期不和,普某常常对覃某施以家庭暴力,打骂有加,并曾多次出言威胁要杀死覃及其家人。长此以往,覃某心中仇恨渐深,遂产生了想要借机杀死丈夫的念头。2010年1月18日下午,普某酒醉后回家昏睡不起,覃认为时机已到,便打电话给其姐覃某某,请求覃某某与丈夫史某一起来帮忙,在其再三要求下,两人于当晚23时许来到普家,三人先在屋外经商量并进行了分工,约定等普熟睡后再下手。随后覃某先进屋,史某夫妇在外等候,24时左右,覃某确认丈夫睡熟后将史某夫妇招进家中,根据事先的分工谋划,覃某某按住普的双脚,史某按住双手,覃某自己掐普的脖子。普在熟睡中因呼吸突然困难而反抗,史某就帮忙覃某一起掐其脖子,当场致普窒息死亡。之后,三人将普的遗体抬往牛圈堆放杂物的半间房屋内,覃某拿来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套在普的脖子上,又合力将普吊在牛圈的横梁上,并拿了一张高木凳推倒在普某的脚下,伪造其自杀的现场假象。 

普某死亡以后,其余家人和乡邻均感觉事出太过蹊跷,于是报案至公安机关要求尸检。覃某、史某、覃某某迫于压力和及其沉重的心理负疚,第三天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害人存在过错,且被告三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法定从轻的自首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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