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7月13日晚上22时许,兴义市公安局坪东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在坪东街道办事处毛栗寨村有人被抢。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王某(女,34岁,住普安县)、齐某(男,24岁,住兴义市)带回派出所询问。
就在询问受害人齐某时,办案民警发现,齐某在叙述被抢过程时言辞闪烁。
民警根据对齐某询问的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怀疑其与该抢劫案件有关。经过现场搜查,在获取大量的外围材料后,民警对齐某展开审查。
齐某最终交待:7月13日晚上,他把王某骗到坪东毛栗寨他一亲戚家去玩,晚上9点40分左右又以送王回兴义为由,和王某驾驶摩托车到兴义市坪东东贡村飚水崖处,被早已约好在此等候的齐某(男,22岁,住兴义市)、张某(男、16岁,住兴义市)持刀抢劫,抢走王某的一黑色皮包,内有手机一部、一对金耳环,合计价值1300余元。为迷惑受害人王某,齐本人也假装被齐、张2人抢走摩托车一辆和一部手机。
查清情况后,坪东派出所民警随即到坪东办一旅社将齐某、张某抓获。
这真是:佯装被抢 ,实为同党;机关算尽,终落法网。(唐盛辉 陈 斌)
了解黔西南更多最新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