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完身份,然后在名册上签名,再按手印……7月23日,兴仁县城北社区无职无业的城镇居民白富玉,仅用几分钟便领到了上月的55元基础养老金。这位71岁的老人,布满皱纹的脸笑开了花:“从今年1月开始,我就像城里的退休干部一样,按月领‘工资’了!”
老来逢盛世,后顾无忧愁。像白富玉一样,兴仁县60周岁以上的3800多名城镇居民,无须交任何费用,每月便可按时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兴仁和谐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2009年,兴仁县被列为全国首批、全省11个之一、全州唯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当年12月,兴仁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在贵州省率先开展,全县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人员不交费用便可领取基础养老金,近40万名16至59周岁的农村户籍人员正积极参加新农保。
据摸底调查,兴仁县现有60周岁的城镇居民3800多名,16至59周岁的城镇居民3.8万人。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得到有效保障,而广大城镇居民却享受不到新农保政策,怎么办?今年1月16日,兴仁县政府常务会议作出重大决策,按照新农保发放标准和运作程序,对所有因城市建设被征地而农转非的居民、未纳入任何养老保险的城镇“干居民”,全面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属首创。
据介绍,新农保较老农保(实际上是一种自我缴费储蓄的模式)而言,最大的特点是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在支付结构上采取个人账户加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个人账户由省、州、县财政每人每年各补贴10元。按照新农保模式就意味着,兴仁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县财政每年将投入400万元的补贴。兴仁县还规定,对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的50%为其缴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其全额缴纳。
兴仁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政策,温暖了普通百姓的心。“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现在又是养老不用愁,共产党真好,不仅为农村老人着想,还为我们这些没有工作和收入的‘干居民’着想。我活了这么大把年纪,没想到这么好的事让我看到了、遇到了。”城北街道办事处的蒋红芬老人,用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内心的喜悦。
(邓伯祥 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