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专项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
9月9日,我州对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了解,此次全州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州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238个社会团体。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凡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劵)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到今年12月15日前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 李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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