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册亨县公安局巧马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儿子用粗暴行为阻止母亲找老伴的民间家庭纠纷案,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10月10日上午7时许,家住册亨县丫他镇扁担组的韦老汉到册亨县公安局巧马派出所报称,他在巧马镇纳贤村伟林组李某家居住,昨晚自己用于搞木工的全套工具和衣物等生活用品被其老伴李某之子贺某用柴油全部烧光,现已无法使用,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理。接报后巧马派出所教导员带领民警火速赶赴现场,一边向县公安局请示,一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调查走访得知这是一起农村民间家庭纠纷治安案件。59岁的李某之夫已过世多年,家中缺乏劳动力,土地种一半荒一半,儿子又外出打工,自己的生活起居无人照顾,家中的劳动无人来领干,于是经人介绍家住册亨县丫他镇扁担组59岁的韦老汉愿与她结为老伴,并于今年的农历3月22日搬来李家居住到现在,老汉勤勤恳恳地劳动,还种了一季庄稼,并有做木工的一技之长,给李某原来冷冷清清的家庭生活带来温馨,老两口其乐融融。但他们的事未经李某23岁的儿子贺某同意,贺某十多天前外出打工回来,看见老妈与一老头在家中关系融洽、和睦相处、有说有笑的场景,就越看越不顺眼,几次撵韦老汉和自己亲妈出家门,并扬言若不走就采取过激行为。事发前5天,贺某将韦老汉做木工的全套工具和衣物摔到自家的屋坎下,李某教育儿子后,又和老伴将摔在外面的物品逐一捡回家中;贺某见这招撵不走韦老汉,于10月9日晚,乘着酒性壮胆用自己家中打田用剩的机耕柴油在屋外将韦老汉做木工的全套工具、衣物、生活用品和自己母亲的衣物全部烧毁,其母亲在制止他时,他还想打自己的亲生母亲,共造成经济损失约2000元。从10月10日下午,经过民警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贺某做思想感化及批评教育工作,贺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向自己的母亲及韦老汉赔礼道歉,愿意赔偿韦老汉经济损失1500元人民币;韦老汉同意离开贺某家。 (王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