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10·12”事故7名负责人受处理
本报讯 安龙县龙山中学“10·12”围墙部分墙体倒塌引起师生伤亡事故发生后,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责成安龙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左秋芳向州委、州政府写出深刻检查;责成安龙县教育局局长刘玉川、龙山镇政府镇长刘远辉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张广生、龙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赵云刚免职处理;责成龙山中学校长符佐臣停职检查;对龙山中学副校长王昌胜免职处理。
事故处置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了解黔西南更多最新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