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下拨省级各项社会救助资金
●201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4117.20万元,其中增发特殊困难对象第三、第四季度补助金1467.56万元 ●201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560万元 ●2010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841万元 ●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385万元 ●2011年一二季度各项资金19538.64万元 2010年2011年一二季度农低保补助资金26766.84万元
201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560万元
我州49.06万农低保对象中符合增补金的特困对象有1.52万人
12月15日,记者从州民政局社会救助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证农村居民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拨201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同时提高预算资金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民政部门将于近期向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下拨省级安排201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总计14117.2万元(其中补助增发补助金特殊困难对象第三、第四季度补助资金1467.56万元),2011年第一、第二季度补助资金12649.64万元。
据了解,此次下拨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包括全州符合增发补助金特殊困难对象、省级承担2011年第三、第四季度增发补助资金部分及2011年第一、第二季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我州获最低生活保障的490622个农村居民中,符合增发补助金的特殊困难对象共有151974人。民政部门要求各县市要将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与上级下拨资金统筹安排,除及时兑现和发放特殊困难群众增发低保补助资金以及农村低保对象2011年低保金外,还要采取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落实分类放保、实施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农村低保对象解决因灾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
201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560万元
2011年一二季度城低保补助资金4991万元
为支持我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低保补助资金的发放,加快资金支出,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下拨201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560万元和2011年第一、第二季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4991万元。
2010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226万元
2011年一二季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98万元
同时,为做好资助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等医疗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财政补助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以及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州民政和财政局及时下拨了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385万元和2011年第一、第二季度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33万元。2010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841万元和2011年第一、第二季度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665万元。
( 李文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