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部署落实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
8月5日,全州贯彻落实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动员部署会在兴义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就我州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进行动员部署,深入扎实推进全州各级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展示良好形象。
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杜丹出席会议并讲话。
杜丹指出,“四要十不准”作风行为规范,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出台的,抓住了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着眼于规范行为细节、整治作风顽症、营造正风正气等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目的就是在各个领域、各个机关单位都能让正风正气得以弘扬,歪风邪气没有市场,为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杜丹要求,州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立即行动起来,把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抓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迅速进行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四要十不准”规定在全州各级机关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中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对“四要十不准”的知晓率达100%;要认真对照检查,自觉整改,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不良行为习惯,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要加强舆论引导,树立正气,努力在全州上下进一步形成“发展要快、风气要正、作风要实、干部要干”的良好氛围。凡经查实的违反规定者,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单位党委(党组),视其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对违反者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构成违纪的,要严格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杜丹强调,干部作风如何,事关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实现,事关我州经济社会能否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全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作风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传达了《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执行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
机关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
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
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单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4、不准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
5、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
三、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
6、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
7、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
8、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
9、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0、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