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8时30分,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新店派出所电话报称:该乡细氽村石阶田组代某家的烤烟被他人砍倒几千棵,损失近万元。接报后,该队立即指派侦技人员携警犬“米奇”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民警于当日10时30分到达现场,经勘察现场,在被破坏的烤烟地里留下许多脚印,训导员用沙布感染法提取嗅源,指令警犬“米奇”追踪,缩小了侦察范围,侦察人员结合调查走访,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提取嫌疑人陈某的气味与现场提取的嗅源进行鉴别比对,警犬对嫌疑人陈某的气味反映明显,进一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就是陈某。8月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获归案。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陈某交待了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的全部犯罪事实,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男,汉族,34岁,家住普安县新店乡细氽村上细氽组)与代某家在烂坝处种烤烟的土地发生纠纷,2009年8月1日22时30分,陈某独自一人携镰刀前往烂坝,将代某家种于该处的2000余株烤烟砍毁,被毁烤烟价值5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